土地执法百日行动要取得实效,关键在于认真查处纠正违法违规用地行为。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《全国土地执法百日行动查处纠正工作的若干处理意见》以及省厅有关会议精神,12月10日我局组织召开了土地执法百日行动查处纠正工作会议。
会议明确,全系统必须认清形势,统一思想。这次土地执法百日行动,国土资源部和省厅传递的政策信息很明确,必须要让违法者付出比守法成本更大的代价,对违法用地行为的查处只会越来越严,不会再给违法者出路,该罚的一定要重罚,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产业政策的,该拆除的一定要拆除,而且一定要查处到人。前不久,温家宝总理对百日行动作出重要批示精神,要求加强督察督办,确保违规违法案件查处到位。在我省江门市三宗土地违法违纪案件责任人的处理上,监察部和国土资源部要求严肃追究有关涉案责任人的责任。我市因为超前做了一些工作,打下了较好的基础,赢得了主动,但我们还有一些同志存在认识误区,存在不依法依规用地的观念。为此,全系统干部职工务必要转变观念,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、贯彻十七大精神的高度,深刻认识到“管得住”是国土管理一切工作的前提,只有管得住,才能用得好;只有管得住,才能管得好;只有管得住,才能有为有位。
会议要求,全系统必须牢记守土有责,严查严管。从最近几年国家政策形势来看,国土部门的责任越来越明确,越来越重大。严格执法,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行为,是我们国土部门必须履行的职责。对违法用地行为,国土部门如果查处不到位的,检察、纪检等部门将对国土部门进行查处。不制止、不查处违法用地行为,是我们的错。为此,全系统各级一定要认真履行职责,做到四个到位:一是各科室、分局工作人员自身认识到位,对“管得住”负责。二是要把严格的政策宣传到位,尤其是要积极向镇街主要领导汇报工作。三是要对建设项目用地把关到位。四是要对违法用地发现、报告、制止、查处到位。市委市政府十分支持国土部门工作,对违法用地行为的查处态度十分严格,若发现违法用地行为国土部门难以查处的,可直接向市政府汇报,由市进行查处。
会议强调,全系统必须务求实效,落实处理。下来要继续严格按照上级要求,重点落实如下五项任务,确保土地执法百日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。一是要按要求填好报表。要保证数据准确,严禁弄虚作假。数据要统一,上报的口径要一致。二是要按时上报。分局长一定要亲抓亲管,经办人、审核人、负责人都要切实负起相关责任,按要求做好各项数据的上报工作。三是要突破重点区域、重点案件。每个镇街都要选择1-2个重点村、重点案件进行重点突破。要充分依靠和把责任落实到当地党委政府,及时请示报告,并做好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,把该拆除和没收违法建筑物的重点违法案件,纳入各镇街违章建筑清理整治的范围,由政府按程序组织实施。四是要切实履行好执法监察职责。分局必须对辖区内土地违法行为的发现、制止、报告和协助查处负责。对违法用地行为,执法态度一定要坚决,执法处理一定要严格,执法措施一定要有力,执法责任一定要追究,真正做到早发现、早报告、早制止,把土地违规违法行为解决在萌芽状态。五是要妥善做好后续管理工作。需要补办各种土地审批手续的,要根据现时的法规政策和国土资源部新出台的政策性文件,严格审查把关,抓紧办理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