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面提升国土管理水平 推进经济社会双转型
——全市国土资源系统认真贯彻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
中共东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召开后,全市国土资源系统迅速传达学习党代会报告精神,研究国土资源系统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。通过学习,全体干部职工深刻认识到,市委确立的“推进经济社会双转型、建设富强和谐新东莞”的战略目标,十分符合东莞实际,鼓舞人心,催人奋进,为全市进一步强化国土资源管理指明了前进方向。围绕市委的工作目标,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将积极利用土地政策参与宏观调控,改进国土资源管理手段,促进经济社会双转型。
一是规划修编促转型。
国土资源部已正式批复我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大纲,待省下达控制指标后,2007年我市将全面完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,科学合理规划我市未来发展用地。本次规划修编,将坚持“四整四聚”的工作思路,整合城镇用地,城镇建设向中心镇集聚;整合工业用地,工业建设向园区集聚;整合农村住宅用地,民宅建设向中心区集聚;整合零散耕地,耕地保护向规模经营集聚。通过规划,将优先保障四个街道、同沙、松山湖、东部快速路两侧统筹土地“四位一体”融合建设中的用地,促进产业城市升级。
二是统筹土地促转型。
加强土地资源战略研究,合理优化配置全市土地资源;全力配合做好东部快速路两侧土地统筹工作,在建设用地指标上向东部快速沿线六镇倾斜,打造经济发展大平台;抓紧配合做好虎门长安沿海一带填海造地研究,拓展建设用地空间,保障持续发展。继续实行新增建设用地年度指标统筹,保障首期投资额在500万美元以上的项目用地,促进大项目战略实施。
三是节约用地促转型。
按照建设资源节约、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工作要求,坚持开发与节约并举、节约优先的原则,认真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,坚决落实建设用地税费政策,严格执行节约集约用地标准,严格控制工业用地,严格土地管理责任制。认真实行项目投资强度标准,继续严禁审批单家独院式农民私宅,鼓励建设农民公寓;严控擅自建设无项目标准厂房,把好建设用地预审和审查报批关。
四是盘活存量促转型。
认真落实闲置土地后续处置工作,探索建立防范闲置土地发生的长效机制。对新发生的闲置土地,该征收土地闲置费的予以依法征收,该无偿收回的予以坚决收回;坚决贯彻国务院《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》精神,通过提高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标准,进一步提高土地保有环节的经济成本,使囤积土地行为无利可图,抑制圈占浪费土地;积极探索土地的二、三次综合开发利用,提高土地利用效益。加强建设用地批后监管,严防闲置土地的发生。
五是市场配置促转型。
通过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新机制,促进建立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”的土地市场秩序,提升土地资源综合效益。配合“商贸东莞”工程实施,全力做好旧城改造“退二进三”的原建设用地转为经营性用途工作,提升城市品位,完善城市功能;认真做好经营性用地年度计划工作,统筹分配指标,优先保证重点区域、重点项目用地;扩大有形土地市场范围,将工业用地全部纳入有形土地市场公开交易;大力推进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,显化农村集体资产价值,实现与国有土地“同地、同权、同价”。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,健全管理制度,规范土地交易行为;进一步充实政府储备土地库,加强储备地块管理。
六是严格执法促转型。
严格执行德江书记征地工作“三条红线”精神,认真执行《广东省加强建设工程项目开工管理若干规定》,对征地补偿安置标准不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、征地补偿安置资金没有按规定预存到位的、群众反映的合法问题没有明确处理意见或处理意见不当的,一律不予受理和向上报批。认真开展卫片执法检查工作,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用地行为,督促各镇街落实土地资源管理属地责任制。坚决落实土地违法案件司法移送机制,严厉查处、打击违法用地行为,着力构建“责任、机制、法制”三位一体的土地执法监察体系。